各市(州)人民政府,省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贯彻落实省委《关于深入推进创新驱动引领高质量发展的决定》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加强和完善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的布局建设与运行管理工作,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财政厅、自然资源厅四部门共同研究制定《四川省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自然资源厅2021年10月29日四川省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贯彻落实省委《关于深入推进创新驱动引领高质量发展的决定》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科技创新的...
来源: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2-05-12
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是突破科学前沿、解决经济社会发展和安全重大科技问题的技术基础和重要手段。近年来,科研设施与仪器规模持续增长,覆盖领域不断拓展,技术水平明显提升,综合效益日益显现,但科研设施与仪器利用率和共享水平不高的问题也逐渐凸显出来,部分科研设施与仪器重复建设和购置,存在部门化、单位化、个人化的倾向,闲置浪费现象比较严重,专业化服务能力有待提高,科研设施与仪器对科技创新的服务和支撑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为加快推进科研设施与仪器向社会开放,进一步提高科技资源利用效率,国务院和浙江省相继推出关于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的实施意见。2021年,绍兴高新区积极参与大型...
来源:科学技术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 发布时间:2022-05-12
各有关单位:按照《广西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绩效考核暂行办法》(桂科基字〔2017〕99号)等有关管理规定,我厅委托专业机构完成了2021年度广西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绩效考核,考核结果经审核并公示无异议。现将2021年度广西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绩效考核结果予以公开发布(详见附件)。一、广西壮族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等9家管理单位2021年度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绩效考核结果为“优秀”。二、北部湾大学等30家管理单位2021年度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绩效考核结果为“良好”。三、广西科技大学等42家管理单位2021年度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绩效结果为“合格”。四、广西来宾银海铝业有限责任公司等29家管理...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发布时间:2022-05-12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各委办局(集团公司)、人民团体、大专院校、科研院所、驻津单位人力资源(职称)部门,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大力实施人才引领高质量发展战略,进一步激发实验技术人才创新创造活力和立足本职争创一流的积极性,推进我市自主创新重要源头和原始创新主要策源地建设,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关于深化实验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62号)和《天津市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津党办发〔2018〕7号),制定本实施意见。一、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5-12
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意见》(国发〔2014〕70号)精神,促进我省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以下简称“科研设施和仪器”)开放共享,切实提高科技资源使用效率,更好服务科技创新和社会发展,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决定联合开展2022年科研设施和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以下简称“评价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价考核对象范围(一)评价考核对象。中央在湘高校(不含国防科技大学)、科研院所,部分省属本科高校和科研院所(附件1)。(二)评价考核范围。各法人单位拥有的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国家超级计算长沙中心)和原值20万元及以上...
来源:湖南省科学技术厅 发布时间:2022-05-12
各有关单位:现将《黑龙江省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与补贴实施细则(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黑龙江省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与补贴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推动我省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以下简称科研设施和仪器)向社会开放共享,充分释放服务潜能,提高使用效率,根据《国务院关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意见》(国发(2014) 70号)、《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管理办法》(国科发基(2017) 289号),为做好科研设施和仪器开放共享服务评价考核与补贴工作,特制定本细则。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科研设施和...
来源: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厅 发布时间:2022-05-11
各单位:为深化华东师范大学实践教学改革,鼓励和支持实验室工作人员及相关教师根据教学特点,对实验教学仪器设备、装置、教具进行研制和改造,推进前沿科研成果转化为实验教学项目资源,提升实验室管理智能化水平,以高水平实验活动提高学生创新和实践能力,现启动2022年度实验技术研究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立项内容及遴选标准1.实验技术研究项目面向我校在编在岗实验技术人员申报;每人每次限主持申报1项。2.项目研究内容应为仪器设备或实验装置的研制开发、技术改造与功能扩展与开发;实验技术、测试方法的研究与高水平教学实验项目的开发;实验教学软件和网络资源的开发;实验室智能化管理建设;学校公共...
来源:华东师范大学 发布时间:2022-05-11
各相关单位:为做好科技部、财政部2021年度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的前期准备工作,请贵单位如实填报相关使用数据。具体填报事项说明如下:一、填报对象:单台套原值50万元及以上、用于科研且2021年12月31日前在账的仪器,仪器清单通过邮件发送至各单位设备秘书。二、填报方式登录“中山大学仪器使用管理校级平台”(以下简称“填报平台”)https://yqgxsy.sysu.edu.cn“数据上报”专栏填报。填报平台操作指南详见附件1。三、填报内容、流程及时间(一)仪器使用信息的填报1. 4月21至5月5日,仪器管理员(或单位设备秘书)登录填报平台,逐台填报仪器在2021年度(2021年1月1日...
来源:中山大学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 发布时间:2022-05-11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大型仪器设备使用机时记录的规范化管理,根据国务院《关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与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意见》(国发〔2014〕70号)和四川大学《实验室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管理办法(试行)》(川大实〔2014〕3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大型仪器设备是指纳入学校设备管理系统、单台(套)原值40万元及以上的所有教学、科研仪器设备(以下简称“设备”)。第三条 设备年度有效工作机时是指设备用于教学、科研、创新实验、培训等使用的全年总机时,包括必要开机准备预热时间、设备校准时间、分析测试时间、必须的后处理时间,不包括空载运行时...
来源:四川大学 发布时间:2022-05-11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目的意义。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大型仪器设备购置论证工作,有效避免大型仪器设备的重复购置,促进资源共享,充分发挥其使用效益,更好地为教学、科研工作服务,根据《高等学校仪器设备管理办法》(教高〔2000〕9号)、《国务院关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与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意见》(国发〔2014〕70号)、《中央级新购大型科研仪器设备查重评议管理办法》(财科教〔2019〕1号)、《四川大学实验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管理办法(试行)》(川大实〔2014〕3号)等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办法所称“大型仪器设备”是指单价为4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教学、科研仪器设...
来源:四川大学 发布时间:2022-0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