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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大型科研仪器设备资源开放共享服务平台各仪器管理单位:按照《关于推动科技创新平台和大型仪器设备向社会开放服务的实施意见》(冀政发[2015]16号)有关要求,省科技厅委托河北省科技成果转化促进中心(科技大厦)组织开展2023年度河北省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服务审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审核对象主要审核河北省大型科研仪器设备资源开放共享服务平台仪器管理单位在规定期间内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合同(协议)。二、支持重点重点支持我省高校、科研院所、国有企业、省级新型研发机构等单位和科技研发平台(指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产业技术研究院)的依托单位,以政府预算资金购置的大型科研仪器设...

来源: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发布时间:2023-10-27

10月10日,学校党委举行“大型仪器设备使用管理”专项巡视工作动员会,校党委书记、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方守恩出席动员会并讲话。会议由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方平主持。巡视组全体同志,被巡视单位负责同志,纪检监察机构、组织部、校党委巡视工作办公室负责同志参加会议。方守恩指出,开展“大型仪器设备使用管理”专项巡视,既是学校党委深入推进巡视监督向基层的延伸和拓展,也是对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动创新人才培养的具体检验,同时也是推动落实国家审计整改要求的重要举措,对于职能部门和管理单位强化责任担当,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效能,提升大型仪器设备服务教学科研能力,促进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

来源:同济大学校党委巡视工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3-10-20

各相关学院、部门:为进一步推动学校大型仪器设备的开放共享,提高设备利用率和效益,结合我校实际,决定组织开展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宣传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活动时间2023年10月-11月二、活动内容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2023年10月9日

来源:中国药科大学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发布时间:2023-10-20

浙江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 告第 6 号《浙江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已于2023年9月28日经浙江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修订通过,现予公布,自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3年9月28日附件:浙江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docx

来源:浙江人大 发布时间:2023-10-10

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开展以来,国家国防科工局牢牢把握主题教育总要求和根本任务,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防科技工业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让主题教育走心更走实,研究部署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有力举措,推动国防科技工业高质量发展。国家国防科工局党组把开展好主题教育作为头等大事、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始终坚持“学与干”结合、“查与改”结合。举办7天读书班,5次开展中心组集中学习,用好信息化手段,办好网站主题教育专栏和微信公众号,通过“每日一学”“每日一答”“每周一赛”,带动全局党员干...

来源:新华社 发布时间:2023-10-10

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共享,是提高科技资源利用效率的重要手段,对释放科技创新潜能具有重要意义。近期,作为重要的对外服务窗口之一,内蒙古自治区科研设施与仪器共享服务平台在“蒙科聚”科创“一张网”上线。该服务平台实现了用户单点登陆,加速推动了创新资源的线上聚合进程,有助于优化配置创新资源,加快推进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面向社会开放共享,推动创新资源由“聚合”到“聚变”。内蒙古自治区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服务平台于今年3月底升级后投入使用,截至目前,平台入驻仪器2929台(套),仪器原值共计26.66亿,包括液相色谱仪、气相色谱仪、液质联用仪、气相-质谱联用仪等一批...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科技厅基础研究处 发布时间:2023-09-28

各有关单位:为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我省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9〕35号)、浙江省科学技术厅等8部门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一网办”“一指办”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浙科发基〔2022〕42号)等文件,进一步优化科技资源配置,推动开放共享,根据《浙江省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绩效评价办法(试行)》(浙科发基〔2020〕71号,以下简称《评价办法》),经研究,决定开展2022年度浙江省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价对象范围(一)评价对象。相关本科类高校、省部属科研院所、2020年度和20...

来源: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发布时间:2023-09-28

为推动科研仪器自主创新发展,提高科技资源利用率,惠及更多企业。省共享服务平台进企业政策宣讲活动持续开展。9月以来,省共享服务平台工作人员分赴河南省农业科学院、哈工大郑州研究院、郑州金域临床检验中心有限公司、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30余家单位进行实地回访。通过深入企业走访,现场就企业提出的科技创新券办理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进行解答,通过这种“一对一”帮扶的模式,可以更好的协助各单位梳理相关科技研发项目,完成科技创新券的申报兑付工作,确保科研成果落地。同时,省共享服务平台将以此次回访为契机,加强与各单位的沟通交流,调动供需双方参与共享的积极性,提高科研设施和仪器的使用效率,加快企业科技创新...

来源:省共享服务平台 发布时间:2023-09-27

为全面宣传我省科技惠企政策,使企业应知尽知,应享尽享,真正把开放共享政策落到实处。9月21-22日,省共享服务平台工作人员先后深入周口市淮阳区、项城市、商水县、扶沟县四个县区进行“进企业政策宣讲月”活动,与企业面对面交流。125家企业的200余名代表参加了会议。会上,省共享服务平台工作人员详细解读了《河南省科技创新券实施细则》政策文件,介绍了大型仪器共享科技创新券的申请、使用、兑付操作流程。会后,并与参会企业进行了座谈交流,进一步了解部分企业科技创新券需求情况,协助企业梳理科技研发项目,评估是否符合科技创新券的办理条件,引导企业通过使用省共享服务平台的仪器设备所提供的服务,完成科技创新券申领和...

来源:省共享服务平台 发布时间:2023-09-22

财政部 商务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1号为鼓励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促进科技进步,继续对内资研发机构和外资研发中心采购国产设备全额退还增值税。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适用采购国产设备全额退还增值税政策的内资研发机构和外资研发中心包括: (一)科技部会同财政部、海关总署和税务总局核定的科技体制改革过程中转制为企业和进入企业的主要从事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工作的机构; (二)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财政部、海关总署和税务总局核定的国家工程研究中心; (三)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和科技部核定的企业技术中心; (四)科技部会同财政部、海关总署和税务总局核定的国家重点实验室(含企业国家...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发布时间:2023-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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